合同纠纷诉讼一般根据“谁主张,谁举证”来分配举证责任,但是遇到一些特殊案件或者特殊情况,是可以不遵循这一原则的。1、一般情况下实行“谁主张,谁举证”起诉方负责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中曾明确规定口头(原称口头购销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在司法实践中,因为法律和司法解释对被告住所地的确定做出了详尽具体的规定,
合同履行无约定的,《合同法》第六十一条【合同约定不明的补救】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注:新民事诉讼法是第二十三条)【释义】特殊地域管辖(又称特别管辖),是指
合同纠纷诉讼中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关系到诉讼法院的确定,合同履行地首先以双方约定的履行地为准,双方没有约定的,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和结合合同履行义务确定合同履行地。那
1、如果合同中有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按照这个计算方法确定合同违约的损失赔偿额。2、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
确定合同履行地,适用于除民诉法解释特殊规定的租赁合同、保险合同、网络买卖合同以外的各类合同纠纷案件,根据民诉法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确定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时,分三
合同履行地点就是合同按照约定或者实际实施的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加工承揽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加工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