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
可参照下列凭证证明劳动关系:(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
申请人:申请事项:依法确认被申请人和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事实和理由:年月份申请人通过到被申请人处工作,被安排做,月工资元,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年月日时
情形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否认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应如何认定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
一般来说“小产权房”是在集体土地上建起来的房子,并且按照现在的政策,政府一般是不支持的,并且能够颁发这种房子的产权证只有乡一级政府和村级才能颁发,因此做“乡产权
一般来说“小产权房”是在集体土地上建起来的房子,并且按照现在的政策,政府一般是不支持的,并且能够颁发这种房子的产权证只有乡一级政府和村级才能颁发,因此做“乡产权
一般来说“小产权房”是在集体土地上建起来的房子,并且按照现在的政策,政府一般是不支持的,并且能够颁发这种房子的产权证只有乡一级政府和村级才能颁发,因此做“乡产权
抚养义务确立的原则有: 1、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为原则; 2、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3、哺乳期后的子女,以双方协商优先,不能达成协议时,以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为补充为原则; 4、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以适当考虑未成年子女的意见为原则。
在我国,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确认未成年子女的直接抚养权可以遵循以下原则。 1、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为原则。 2、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父母抚养为原则。 3、哺乳期后的子女,以双方协商优先,不能达成协议的,以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为补充原则。 4、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以适当考虑未成年子女的意见为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