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禁止”规则适用于: 1、高级研究人员、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 这类人员是关键技术和核心秘密的全面掌握者,往往被竞争对手特别注意。 2、市场计划和销售人员。 因工作需要,这些人员掌握着经营秘密。 3、财会人员。 企业的财务状况中包含有大量的商业秘密。 4、高级文秘。 秘书职责包括会议记录整理,文件的打印、管理和转发,其接触商业秘密和可能性非常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