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鱼期间为,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止,长江、汉江武汉段实施全面禁渔,为期4个月。包括汉江(东西湖段35.3公里)、府河(东西湖段38.5公里)。根据长江保护法规定,国家对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严格捕捞管理。在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大型通江湖泊、长江河口规定区域等重点水域全面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