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的赔偿款是具备法律效力的。
已经签订的离婚协议在特定情况下是可以更改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如果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以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但是,人民法院在审理这类请求时,如果没有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婚前签署的离婚协议可能具备一定的法律效力,但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协议内容和法律规定来判断。
在解除婚姻关系之后,尽管离婚协议具备被公正的可能,然而那并非是必不可少的步骤。 只要这份离婚协议是由双方当事人出于真实自愿的意识所签署,并且其内容未触犯任何现行法律法规,那么它就足以自动具备有效力。
离婚协议必须由双方当事人签名并在相关段落摁下手印以示确认。
离婚协议中对子女的赠与不能任意撤销。
对于离婚协议中未提及的财产,首先应当尝试通过双方协商来解决。如果双方能够就未提及财产的分配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按照协商结果进行分配。
在离婚协议中对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约定具备合法效力。
离婚协议不需要盖章。
离婚后房产长期不过户,离婚协议仍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