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北京是否可以办理离婚手续要看在北京居住的时长。外地人在北京办理离婚时需要提供在北京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就可以在北京居住辖区法院办理起诉离婚手续。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现在提起离婚诉讼,原则上应当适用上述第12条的规定:如果一方已在现居住地住满一年以上,则另一方应当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一方申请离婚手续: 1、写好离婚起诉书 2、准备诉讼离婚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书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离婚诉讼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协议离婚手续如下: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诉讼离婚手续如下: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看是否是协议离婚。协议离婚的话必须回任一方的户籍所在地进行办理。如果是起诉离婚的话可以在被告一方的住所地法院离
离婚时必须提交: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缺一不可。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若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和对方一起去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到民政局协议离婚的,应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 若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只能去法院立案大厅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判决或者调解,以达到离婚的目的。需要带以下手续: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1、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 2、户口本或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 3、结婚证; 4、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材料; 5、有子女的还需要提供子女出生证明; 6、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材料等等。
离婚只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需要到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手续,一天就可以完成。诉讼离婚的,离婚诉讼一审阶段如适用简易程序,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结案,如适用普通程序,则自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结案。
结婚证没办是不可以离婚的。根据我国民政部门规定,只有已经办理过结婚登记的人才具备离婚的条件,也就是离婚时需要持合法有效的结婚证才可以。 没有结婚证就代表没有婚姻关系,而只是同居关系,“夫妻”之间的同居关系自行解除即可。
如果是离婚后的双方想要复婚就需要离婚证,如果不是离婚后的双方复婚,而是离婚的一方和其他人结婚,需要带离婚证证明是单身。再婚办理结婚登记和一般的结婚登记没有什么不同。只是要带上离婚证这一点与一般结婚不同。其他证件是带户口薄、身份证,到婚姻登记处,可以当场照相、而且要填写声明书和一些表格,交一点工本费。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