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对方不同意的话,可以通过起诉离婚的方式结束婚姻,让自己能够拥有崭新的生活和美好的未来。在起诉离婚开庭的时候,有些人遇到了被告不肯出庭的情况。 通常情况下,婚姻案件原则上不能缺席判决,原因在于: 1、离婚案件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若当事人不出庭,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子女抚养、债务承担的事实都有很大的难度,且这些方面都对当事人的生活乃至人生产生重大的影响。 2、离婚判决具有不可逆转性。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婚姻案件庭前调解一般是前置程序,您也是可以不接受调解的,调解必须基于双方自愿,如果一方不同意调解,法院就不应再调解。所以原告可以不去,法庭也无法调解。 其他民事案件,调解不是诉讼必经程序,开庭调解对方不来,无法进行法庭调解,会择日宣判。
离婚案件中,被告收到传票后,法院一般会在确定开庭时间的5-10个工作日内通知原告。但具体时间因法院案件量、工作安排及案件复杂程度等因素有所不同,最终以传票载明的开庭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