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孩子抚养费问题有以下相关规定: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规定: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
对于离婚后发现对方仍有财产分割的,一方有权提起诉讼请求重新分割这部分财产。婚姻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在举证能力的分配上讲究的是“谁主张,谁举证”,只有在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实因客观因素无法取得的材料,或者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或者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法律依据】 《婚姻法
诉讼费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的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118条,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
起诉离婚后,原告若是反悔了,可以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 符合下列条件,法院会准予撤诉: 1.申请撤诉的人是提起诉讼当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过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2.申请撤诉是出于自愿而非受人强迫。 3.申请撤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撤诉不得侵犯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规避法律。
程序如下: 1.原告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法院对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不受理的告诉不予受理的理由。 3.法院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4.被告自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当然被告可以不答辩,被告需要延长答辩期的向法院申请。 5.开庭审理。
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要求人民法院依法认定未成年人的财产,从而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三十五条,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
想要离婚要提供的证据: 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 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 5、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6、双方经济状况。 7、住房证据材料。 8、子女状况。 9、财产清单。
妻子怀上前男友孩子,虽然女方怀孕时期,男方提出离婚受到限制,但是妻子怀前男友孩子的这一行为违背了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法院应当受理。根据《婚姻法》第四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一、双方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协议离婚具体需要的材料手续如下: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四)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五)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
分居二年不一定会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前提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的可能性,分居时间的长短不能决定是否判决离婚。 【法理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