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有遗漏的,双方重新针对遗漏财产进行分割,达成新的协议。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八条: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离婚协议中约定所有的债务由一方承担是合法的。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的判决一般是依据有利于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
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归属有以下规定:《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 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
双方可以协商确定抚养权,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判决抚养权归属。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婚姻法》第36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
离婚分为的类别有: 1、可以分为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和男女一方要求离婚。 2、可以分为依行政程序的离婚和依诉讼程序的离婚。 3、可以分为协议离婚和判决离婚。 婚姻终止的原因有: 1、配偶死亡; 2、依法离婚。 【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五条,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死亡后一年内; 生存一
夫妻谈话录音可以作为离婚诉讼的证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当中,明确规定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可以作为证据向法庭提供。并且在该证据规则中规定,对于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63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
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该均等分割,具体怎么分割由双方协商确定,双方无法协商的,由法院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17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
被告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如果被告没有出庭,又没有提交书面意见,即使委托代理人,人民法院也会按照缺席对待,进行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