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书 原告xxx,男,xxxx年x月x日出生,住所地:xx省xx市xxxx路xx小区。电话:xxxxxxx 被告xxx,男,xxxx年x月x日出生,住所地:xx省xx市xxxx路xx小区。电话:xxxxxxx 案由:离婚 诉讼请求: 1、要求与被告离婚。 2、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约xxxx元,其中xxxx元归我所有。 3、案件受理费由双方承担(或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xxxx年x月相识,于xxxx年x月x日登记结婚,xxxxxxxx,现夫妻感情已完全、彻底破裂,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另我们夫妻存续期间拥有夫妻共同财产约xxxx元。现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离婚,另分割夫妻共同财产xxxx元中的xxxx元归我所有。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起诉人:xxx xx年x月x日
能够委托他人代收传票。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法院会判离婚的,但是现在离婚案件法院一般是以调解为主,但是如果有必要会在三个月内宣判的。 起诉离婚最快三个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不一定非要到原先办理结婚的民政局去办理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需要您双方对于是否离婚、孩子抚养权、财产分割等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形成纸质的离婚协议书,并携带双方的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到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手续。
判决离婚的条件有两点: 一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二是调解无效。 两者是不可分割的有机统一整体,并存在内在的辩证关系。感情确已破裂是实体性理由,是判决准予或不准予离婚的实质性法定条件,调解无效则处于从属辅助性地位。
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配偶患有精神病的情形有三种情况: 1.婚前曾患过精神病,婚后因受某种刺激复发; 2.婚前未曾患有精神病,婚后因某种强刺激或外伤造成精神病; 3.因精神病遗传而在婚后患精神病。
离婚起诉一方不出庭,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法院的强制执行是针对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时,根据另一方当事人的申请,法院采取的保护另一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司法措施。因此,如果被执行人主动执行判决,法院则不会强制其执行。
可以和精神病老婆离婚。婚前隐瞒了病情,婚后经治不愈的,应做好工作,准予离婚;原来夫妻感情比较好,因患有精神病,确系久治不愈,事实证明夫妻关系已无法再维持下去的,经对方、亲属以及有关单位安排好病患者的生活、医疗、监护等问题后,可准予离婚。因一方患精神病对方要求离婚的,处理时既要保障婚姻自由,又要有利于对患者的治疗和生活上的安置。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