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对某一问题的处理结果不正确,而向国家的有关机关申述理由,请求重新处理的行为。 也是公民维护权益的一种方式。并具有法律效力。协议离婚一年内,可以通过法院起诉来进行救济,而不是申诉。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9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 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
离婚协议书上写的抚养费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有效。对孩子的抚养费有争议的可以提起抚养费的变更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8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
没有强制离婚的规定,离婚首先应当双方协商,协商一致的共同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协商不成的,要求离婚的一方可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
离婚时关于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原则上随女方生活。但如果双方达成协议且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也可以随男方生活。 离婚时孩子两周岁以下的,如果女方有下列不利于抚养孩子情形的,可以随男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孩子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男方要求孩子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
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离婚时需要看该债务的性质,根据性质确定个人承担或者共同承担。 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配偶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 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解除婚姻关系,后专指通过法律程序解除夫妻关系。 离婚有以下两种途径: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协商一致的内容,应该体现在离婚协议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离
确定军人离婚的管辖法院:夫妻双方都是军人的:其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有一方是军人的,另外一方为非军人的: 1、军人对非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非军人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辖。 2、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军人一方为文职军人的,即军队文职人员(参考《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非军人
男方给付彩礼,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或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男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女方返还彩礼。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
拆迁房夫妻离婚时的分割:如果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拆迁房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此种拆迁应该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而且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如果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拆迁房权是在结婚登记之后取得的,该被拆迁房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这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
起诉离婚判决前需要准备夫妻双方之间的关系证明。也就是结婚证、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如果有子女的话,还应该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本等。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