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方有患有精神病并不涉及赔偿而是补偿,离婚时另一方应给予精神病人一次性的经济帮助。但是补偿多少应有双方协定,在此精神病患者应有监护人代理。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1、双方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处理家庭财产和子女抚养的费用,尽量详细些,如抚养费的数额,带孩子的相关规定等。携带结婚证书,协议(三份),照片、身份证到你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2、起诉离婚,到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一般孩子2岁前由母亲抚养,10岁以后可以征求孩子的意见。 抚养孩子的原则,一般是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主要是男女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再到法院起诉离婚。
婚后妻子犯精神病的情况下对方可以提出离婚。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条规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者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故原告提出离婚的诉讼请求应予以支持,双方可以离婚,并就财产问题予以分割。
哺乳期期间可以协议离婚,女方也可以提出起诉离婚。
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可以。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另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不是的。不一定非得到原先办理结婚的民政局去办理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需要您双方对于是否离婚、孩子抚养权、财产分割等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形成纸质的离婚协议书,并携带双方的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到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手续。
与精神病人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原则上应该一人一半,但是需要考虑精神病人一方离婚后的生活问题,通常会多给予部分的补偿。
不会。离婚有两种方式,但都需要主动申请: 1、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2、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离婚可以在男方或女方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但不能在对于双方而言都是异地的地方办理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