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的。不一定非得到原先办理结婚的民政局去办理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需要您双方对于是否离婚、孩子抚养权、财产分割等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形成纸质的离婚协议书,并携带双方的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到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手续。
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办离婚可以异地办。可以在异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当事人可以在一方当事人离开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异地”是对一方当事人而言,如果对双方而言都是异地,那便不能办理离婚。
女方婚后患精神病是可以诉讼离婚的,但是法院未必互支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
如果是没有办理过结婚登记,那么也就没有办理离婚手续可言,离婚是在已经办理结婚手续的的前提下操作的。按照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离婚后房屋变更登记流程为:需夫妻双方同时到场,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具体提交资料如下:如是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夫妻双方写变更申请并简单注明理由,结婚证复印件(核验原件),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夫妻双方共有房屋的协议,房屋所有权证,房改房提供原购房契约复印件(核对原件),屋所有权证附图、登记表复印件。
1、申请涉外协议离婚时,双方必须共同到市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即使委托律师代理,本人也必须亲自办理手续; 2、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 4、婚姻登记机关自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予以审查。 5、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当事人,发出领取《离婚证》的通知。 6、申请涉外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应当自接到领证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亲自到市民政局领取离婚证,不得由一方或者委托他人代领。 7、逾期未领证的,应当重新办理离婚登记申请手续。 8、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领证期限的,应当经市民政局同意,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
不论分居多久,婚姻关系都不会自动解除。有些夫妻常常认为分居两年可以自动离婚,这是因为他们误解了《民法典》规定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这条规定。 离婚有两种方式: 一、双方协商一致,签署离婚协议后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二、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 只有通过这两种方式可以离婚。
存在家暴的,受害方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向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