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面离婚,也就是意味着一方想要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形。那么此时,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只要法院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再无和好可能的,而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根据男女双方之间的情况来判定的,主要是判定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家暴、遗弃、虐待、吸毒、赌博、重婚、坐牢、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难以治愈的身体缺陷或疾病等情形,此时,法院就有很大可能判决离婚。
个人担保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因为担保是夫或妻一方以其个人信用对外从事民事行为,是基于特定人身关系的信用保证,一般配偶也不会受益,而且担保债务也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第23条第1款规定,我国法院在受理涉外离婚案件时,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只要被告在我国有住所或有居所,我国法院就有管辖权。同时,对于被告不在我国境内的离婚案件,如原告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居所,则原告住所地或居所地法院也有管辖权。(1)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人民法院管辖;(2)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时,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婚姻缔结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于曾经办理过结婚登记,但结婚证丢失的夫妻,只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也是可以离婚的。根据民政部出台的《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结婚证遗失,可直接办理离婚手续而不再补领结婚证。
自愿离婚需要区分是单方自愿离婚,还是双方自愿离婚。如果是单方自愿离婚,而对方不同意离婚的,那么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了。如果是双方自愿离婚,那么可以选择办理协议离婚。办理协议离婚时,双方当事人应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系自愿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问题均已协商一致。诉讼离婚时,起诉离婚一方需要准备民事诉讼状两份,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以及复印件,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等等。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夫妻协议离婚房子怎么过户,这个需要双方持有各自的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上一定要注明住房分割细则,归哪方所有,还有该住房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等相关证件到该住房所属的房管部门,依照流程来办理过户手续。但该过户手续有一个前提条件是:住房贷款还清,没有抵押,有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而目前夫妻双方在购房房产时大多的数情况下存在贷款情况,那么在此情况下,则需要偿还完所有剩余的住房贷款,才可以办理过户手续。司法实践中大部分的当事人存在这样的困扰,比如即时双方协议房子归女方所有,但女方没有能力偿还剩余的银行贷款情况,该房子也无法办法实现过户,故在实际生活中往往涉及房产的协议离婚协议解决的情况是非常少的,大部分的当事人最终会提起离婚诉讼,要求分割房产,甚至最终通过拍卖房产来实现分割房产的目的。所以在涉及房产的离婚案件中当事人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选择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一种是诉讼离婚,到人民法院办理。协议离婚需要达成如下几个条件:第一、夫妻双方均同意解除婚姻关系方可离婚;第二、夫妻双方对财产如何分割达成一致意见;第三、夫妻双方对子女抚养权。抚养费等事宜达成一致的意见;第四、夫妻双方均同意采用协议离婚的方式,且双方均同意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离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