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对于虚拟财产,夫妻双方应该协商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应包括: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性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离婚后重新达成财产协议应当是合理的。签订合同,除了格式合同中的霸王条款外,合同条款的合理性是当事人自己认定。合同条款的合法性是由法院认定。
夫妻财产分割原则: 1、遵从约定,包括婚前财产约定和婚后财产约定(比如AA制)。 2、平均分配,即一般没有财产特别约定时,夫妻共同财产各占50%; 3、兼顾弱者和妇女权益,弱者是指以下情形:如,离婚后生活有困难;一方身体患有疾病;离婚是由于一方有第三者介入,因该方有过错,相对而言,对方就属弱者;离婚是由于男方的暴力行为所致,女方即为弱者。存在弱者情形时,则在分割财产时,以平均分配为基础适当向弱者倾斜; 4、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时,该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无论是当事人自行协议,还是人民法院判决,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都必须坚持下列基本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 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 5、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 6、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离婚如果不走法律程序的话,也就是说是协议离婚,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男女双方要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申请30天后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离婚冷静期也是法律的新规定,增加了离婚的时间。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没有领证,举行婚礼后“离婚”,彩礼可以要求退回,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没有共同生活的夫妻离婚可以请求返还彩礼,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