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可以限定公司股东的优先购买权。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一条,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公司章程的特征: 1.法定性; 2.真实性; 3.自治性; 4.公开性。 公司章程的效力:公司章程是公司组织与行为的基本准则,公司必须遵守并执行公司章程。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对股东负有义务。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一条,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共同制定,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由股东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由发起人制定,经出席创立大会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六十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 第六十五条规定,
公司章程对股权继承的约束合法。规定如下: 《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制定公司章程时的主要内容: 1、绝对必要记载事项。 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是每个公司章程必须记载、不可缺少的法定事项,缺少其中任何一项或任何一项记载不合法,整个章程即无效。这些事项包括公司的名称、住所、宗旨、注册资本、财产责任等。 2、相对必要记载事项。 相对记载事项是法律列举规定的一些事项,由章程制订人自行决定是否予以记载。 3、任意记载事项。 任意记载事项是指
企业章程应载明以下事项:《公司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应当在公
(一)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在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时,应注意三个问题:1、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的权利属于股东会;2、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须以股东会决议进行;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
发起人协议与公司章程记载的股权不一致的,原则上应当以公司章程为依据《公司法》第十一条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公司合并后公司章程的修改流程是:1.由公司董事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并提出章程修改草案2.股东会对章程修改条款进行表决。有限责任公司修改公司章程,须经代表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