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责任险赔偿的计算方法是: 1、当被保险人按事故责任比例应负的赔偿金额超过责任限额时,赔款等于责任限额乘1减免赔率; 2、当被保险人按事故责任比例应负的赔偿金额低于责任限额时,赔款等于应负赔偿金额乘1减免赔率。 【法律依据】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7条,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者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 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自从交强险出台后,第三者责任险已成为非强制性的保险,可作为交强险的补充。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一)当事人自行赔偿
保险公司应当适用新标准还是旧标准来赔偿第三者责任险应当根据事故发生的时间来具体分析。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
第三者责任险理赔应当有足够而充分的证据,修理车辆并非是前提根据《保险法》第二十二条,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对于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各分项赔偿限额以上的部分负责赔偿。同时,若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此发生仲裁或诉讼费用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以外赔偿,但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
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原则是保险公司根据被投保车辆一方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比例对受害方进行赔偿。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造成残疾的,可以主张辅助器具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等。造成死亡的,可以主张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依据和赔偿标准: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支付的赔偿金额,本公司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补偿。但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由被保险人负责处理。
凡是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交强险赔偿范围。 1、当有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0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0元。 2、当无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1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元。 3、医疗费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4、死亡伤残费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办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通过判决或调解产生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不包括。在三者险赔偿范围中并不包含车主自己的损失,主要保障的是“第三方”,跟交强险的性质一样,但交强险对第三者的医疗费用及财产损失部分赔偿较少,三者险可以作为交强险的补充。 保险车辆造成下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 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 (二) 本车驾驶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 (三) 本车上其他人员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第三者责任险包括的范围为:若是被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导致第三方受到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失,则保险公司可以承担理赔责任,但是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障对象是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 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障范围和交强险是差不多的,只是保额相对来说会高很多,因此常被车主当做交强险的补充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