扰乱居委会秩序算扰乱单位秩序吗
扰乱居委会秩序不属于扰乱单位秩序,对扰乱居(村)民委员会秩序的行为,应当根据其具体表现形式,如侮辱、诽谤、殴打他人、故意伤害、故意损毁财物等,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扰乱单位秩序行为认定及处罚
本行为是指具有责任年龄、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扰乱机关、团体的工作秩序,企业、事业单位秩序,影响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例如: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内起哄、闹事、辱骂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行为认定及处罚
本行为是指具有责任年龄、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扰乱公共场所的秩序。扰乱行为一般有以下几种:在公共场所故意违反公共行为规则,聚众起哄闹事;进行非法游行或者静坐示威,造成交通阻塞,秩序混乱;阻止、抗拒有关工作人员维护公共场所秩序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