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合同中的管辖条款一般情况下是有效的。根基我国现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无效合同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但是合同主要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可以有效。因此,如果无效合同中的管辖条款不违反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主体适格且为真实意思表示的,管辖条款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解除后,合同中约定的管辖条款的效力通常也是不受影响的。管辖条款,作为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条款,其目的是为了约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提交到指定的法院或仲裁机构进行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并不会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这其中也包括了管辖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