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分为法定管辖和裁定管辖。这两个管辖又相应的规定了具体的管辖,比如级别管辖,地域管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
解除收养关系管辖法院应该应当坚持保护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保障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双方的利益,根据不同情况实事求是地妥善解决。 《收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
涉外民事诉讼级别管辖是指我国人民法院对一定范围涉外民事案件的审判权限和各级各类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涉外民事案件的分工权限。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九条,适用法院地法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涉外民事诉讼,适用本编规定。本编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其他有关规定。 《民事诉讼法》规定,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种类主要有: 一、牵连管辖。 二、协议管辖。
向男方管辖内起诉要抚养费需要有效身份证明及以下相关材料: 1、离婚协议书以及复印件; 2、离婚证及其复印件; 3、民事起诉状一式两份; 4、预交案件受理费; 5、男方未支付抚养费的证明。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债权转让纠纷管辖法院从以下三点确定: 1、受让人将取代原债权人即转让人的地位而成为诉讼当事人,原法律关系消灭,而产生了一个新的法律关系。 2、债权转让地域管辖的特殊原则。 3、债权转让协议管辖的原则。
异地离婚诉讼的管辖法院: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
民间借贷引起纠纷的诉讼适用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的法院管辖原则。 1.《民事诉讼法》第23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民事诉讼法》第34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离婚诉讼管辖法院: 1、夫妻双方同在住所地生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共同居住的县或区的基层人民法院就是管辖法院。 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离婚诉讼中双方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夫妻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双方当事人都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章的规定,管辖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级别管辖。规定了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 2、地域管辖。 (1)一般地域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一般地域管辖的例外及其他特殊地域管辖。 3、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管辖的确定: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五十二条所规定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