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手房买卖中,经常会出现原房主不迁户口,新房主无法落户的情形,但是迁户口不属于法院审理的范围,法院无法支持当事人要求迁出户口的诉求。换言之,如果老房主拒不迁出户口,或确实无法迁出户口,法院便无法通过判决强制相关户口迁出。 在此我们建议,在签订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之前,卖房一方应主动携房屋产权证前往相应户籍管理部门核实房屋的户籍登记情况,并如实告知买方,买方也应积极要求卖方提供户籍登记情况,
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商场作为一个开放性的公共场所的管理人,应尽合理的免使他人免受人身及财产损害的义务,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损害的发生或者减轻损害。 并且这种安全保障义务通常是在当事人之间没有合同约定的情形下而产生的一种要求,一方为另一方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根据建设工程通用条款36.2规定如下:自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报告及有关资料,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作为承包人,一旦索赔事件发生,务必按该条款规定在28天内提示索赔报告。工程停工,包括临时停工和中途停工退场两种情形,其索赔的范围是不同的。 临时停工,其索赔一
根据我国《民法总则》的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另外根据合同法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 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 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
整容失败的索赔方式: 1、经过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核准的整容机构,可根据《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调解,并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提出赔偿手术费、护理费、交通费以及整个过程中的误工费,评残后可要求伤残补助费。 如果不想调解,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院方赔偿上述损失。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
消费损害索赔的维权途径有以下几条: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建设单位索赔的内容包括。 1、工期延误反索赔:指工期延误属于施工单位责任时,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进行索赔,即由施工单位支付延期竣工违约金。 2、施工缺陷索赔:指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不符合施工技术规程的要求,或使用的设备和材料不符合合同规定,或在保修期未满以前未完成应该负责补修的工程时,建设单位有权向施工单位追究责任。 3、对指定分包人的付款索赔:指工程施工单位未能提供已向指定分包
法院不受理索赔请求包括。 1、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自然人侵权行为致死,或者自然人死亡后其人格或者遗体遭受侵害,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列其配
铁路运输索赔的方法包括。 1、办理保价运输的货物,全批货物灭失时,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保价金额;部分损失时,赔偿金额按损失货物占全批货物的比例乘以保价金额赔偿。 2、未办理保价运输的货物,在铁道部规定的赔偿限额内赔偿。 3、办理保险运输的货物,凭车站出具的货运记录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到当地保险公司办理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