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双方是不能约定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事由,按照《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主要事由有: 清偿、解除、抵销、提存、免除、混同,其中,清偿、抵销、提存、免除和混同为合同的绝对终止; 即合同权利义务的清灭、解除、终期届至等为合同的相对终止,即合同履行效力的灭失。
合同终止不等同于合同变更,合同变更仍然是对双方当事人有约束作用的,但是合同终止不再约束双方当事人。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九十八条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二条 对证券交易所作出的不予上市、暂停上市、终止上市决定不服的,可以向证券交易所设立的复核机构申请复核。
公司债权债务转让协议范本债务转让方:(以下称甲方)(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债务受让方:(以下称乙方)(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公司债权债务转让协议范本债务转让方:(以下称甲方)(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债务受让方:(以下称乙方)(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上市公司不按规定公开财务状况,证券交易所会终止其上市交易。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
终止上市,就是失去了在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资格,又称为摘牌。《证券法》也明确规定,不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应按《公司法》的规定退出市场。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在接
终止上市,就是失去了在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资格,又称为摘牌。《证券法》也明确规定,不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应按《公司法》的规定退出市场。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在接
法人终止的原因包括以下几种:(一)法人解散;(二)法人被宣告破产;(三)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法人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