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如果是以转包、出租方式流转的土地实行再转让,是不可以的,因为受让方没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以转让的形式进行二次流转。 如果是以转让方式流转的土地实行再转让,是可以的,但需要经过发包方同意。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受让方将承包方以转包、出租方式流转的土地实行再流转,应当取得原承包方的同意。
1.婚后以一方名义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或领取经营权证,夫妻双方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按照共有物的分割原理,进行分割。夫或妻一方是城镇居民的,离婚时承包的土地经营权应归非城镇居民的一方所有。 2.一方婚前取得承包土地经营权,婚后另一方户口未迁入的,则其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承包主体资格,离婚时未迁入一方主张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的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只有经营权和使用权《物权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
解除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有以下的情形:1、经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承包方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2、发包方承包方在签订合
根据《合同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商铺经营转让合同应该具备以下内容:(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转让人与受让人的基本信息;(2)合同标的。标的是指合同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
甲方(转出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转出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法院可以查封。只要被执行人拥有土地的土地证或使用权证明,那么土地作为被执行人的财产,法院同样能对其进行查封。
经营权可以做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农民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据承包合同取得对农民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等农业用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流转的权利。法律规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能抵押。但是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经发包方同意,则可以抵押。
“承包权和经营权的区别,(一)权利性质不同 1、土地承包权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成员权利中的一部分。 2、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民事权利中的物权,具有排他性。 (二)权利内容的不同 1、承包权主要包括:承包土地的权利、其他承包方式的优先权。 2、承包经营权的内容主要包括:占有、使用、收益权。 (三)权利放弃的标准不同 1、承包权的放弃主要表现为不参加土地承包,明确放弃与村集体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 2、承包经营权的放弃要以承包人提前半年书面通知为准,否则村委会不得随便收回承包地。法律对承包经营权放弃与收回的法律条件规定较为严格。 (四)继承方面的区别 1、承包权直接的依据是农村集体户口,承包权人的子女应落入父母户口所在地的村集体,因此当然成为村集体成员,也当然地具有农村土地承包权。 2、而承包经营权则因其具有家庭承包方式和其他承包方式,而表现出一定的复杂性。家庭承包方式的经营权是不能继承的,但是在承包期内,如果承包人死亡,则其同一户口上的其他人可以继续耕种,但是林地可以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