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两次再婚结婚证上,不会显示是否为三婚。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另外,该条例还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二婚和三婚结婚证没有什么区别。 再婚时结婚证是不会显示二婚等再婚情况这些信息的。男女双方结婚的,双方必须持自己的户口本原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除了以上的男女双方的户口本原件之外,双方还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结婚登记一寸照片。
“结婚证是夫妻关系的凭证,一切需要用于夫妻关系的都需要结婚证,如购买房屋贷款、办理生育服务证、离婚、房产分割、移民留学等,其重要性在于是证明夫妻关系的凭证。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办结婚证需要男女双方,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出示相关材料进行登记,登记机关审核登记后发给结婚证。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详细步骤是: (1)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2)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当事人结婚申请后,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对于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不符合结婚条件的应不予登记,并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目前,我国一些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机关对民法典中的法定婚龄作了变通规定。比如新疆、内蒙古、西藏等自治区和一些自治州、自治县,均以男二十周岁,女十八周岁作为本地区的最低婚龄。但这些变通规定仅适用于少数民族,不适用生活在该地区的汉族。我国民法典关于婚龄的规定,不是必婚年龄,也不是最佳婚龄,而是结婚的最低年龄,是划分违法婚姻与合法婚姻的年龄界限,只有达到了法定婚龄才能结婚,否则就是违法。
1、网上预约,登陆民政局的网上预约网站进行预约; 以成都市为例,网上预约结婚登记,可提前2天在“成都民政”或者“四川民政发布”微信公众号,婚姻登记预约菜单→婚姻登记进行网络预约或者天府市民云“成都婚事通”或四川省民政厅官网进行预约,也可通过各婚姻登记处咨询热线进行电话预约。 2、电话预约,通过24小时语音电话或人工电话进行预约,预约时需输入男女双方的证件号码、预约登记日期和日间联系电话等信息; 3、现场预约。当事人本人或委托他人,带齐结婚登记所需证件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前往婚姻登记处进行预约。 4、另外,结婚当事人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网上预约一般需提前申请,受理日期为一个月(按30天计算)之内的工作日。工作人员会提前进行资料审查,到预约当天,结婚双方带着相关证件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完成婚姻登记。 5、网上预约的地区婚姻登记处须与男女双方或其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相一致。网上预约成功后,就可以在预约的时间地点进行结婚登记了。
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须持证件: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2、结婚证丢失证明。(样式:我单位XXX与XX单位的XXX于XXXX年XX月XX日在X处登记结婚,至今仍是夫妻关系。因保管不善,将结婚证丢失,特此证明。)3、查档证明。(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4、双方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5、属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6、属《结婚证》内容有误的,须持原登记机关或派出所证明。
没办结婚证小孩上户口流程为: 1、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孩子的出生登记。 2、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计生办缴纳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没有结婚证可以给小孩上户口。孩子父母可携带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和其中一方的户口簿到派出所,为孩子办理登记;若出生医学证明上没有父亲的名字,需要提供父亲与孩子的亲子鉴定结果,方能将孩子户口登记在父亲的户口名下;登记在母亲户口名下,则不需要亲子鉴定。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所以没有结婚证也是可以给小孩上户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