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偶的当事人办理再婚手续,需要当事人到死亡配偶户籍派出所开具丧偶证明(必须写明姓名,男或女的死亡日期并盖章)。《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
结婚证上只是显示你们这次的婚姻,使你们这次结婚受法律保护,不会显示任何以往的记录。但是户口本上有显示,会清楚的注明他结过婚,离婚,然后是再婚,如果你们的户口迁移
男女双方补办结婚证的,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
1、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后,男女双方即使日后出现财产纠纷等问题,他们之间的婚姻关系也会从开始同居的那个时候算起,这样,同居期间的财产可以算作共同财产进行分配。但是
结婚证的补办,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
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和办理。一、结婚登记条件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2、结婚年龄:男年满
一、夫妻双方应当共同到任意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其他地区的婚姻登记机关不能办理。二、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办离婚手续丢失结婚证有如下几种解决方式:1、曾经办理过结婚登记,但结婚证丢失的,补办结婚登记,双方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