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男女双方均为自愿领证,且两人皆无合法的配偶。2、男性已满22周岁,女性已满20周岁。3、当事二人并非直系血亲,在三代以内也无任何间接的亲缘关系。4、双方并没
(一)、更换地点: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二)、需要携带的材料有:1、证明(原单位政治部门开具;内容大致如下:兹有我部干部XXX,军官证号:XXXXXX与身份
1、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双方当事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双方近期半身合影照片(3张、彩色、大2寸、免冠、红底)4、《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现
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须持证件:1、本人身份证
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进行补办。《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
周六民政局不上班,不可以领取结婚证。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规定》第七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
一、如果离婚后不慎将判决书丢失,有两个途径可以补救:第一、如果是判决后不久丢失的,可以直接联系起诉离婚后负责审理案件的法官,说明情况后,法官会再给一份离婚判决书
1、根据民政部发布的《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居民之间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的规定,港澳同胞与内地居民在内地结婚,须男女双方共同到内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县
可以的根据《民政部关于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民函[2020]76号)规定,“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
可以的根据《民政部关于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民函[2020]76号)规定,“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