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2001年4月28日公布实施的修正后的《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
一、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2、结婚年龄:男性年满22周岁,女性年满20周岁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二.结婚登
一、必备条件1、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我国婚姻法第四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一规定是婚姻自由原则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二、结婚的程序
近亲是不能结婚的,属于无效婚姻。财产分割按共同共有处理。法律依据:《婚姻法解释(一)》第十五条规定,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
(1)户口(2)居民身份证(3)所在单位婚姻状况证明或持居委会出具并加盖(街道)婚姻登记专用章的证明(4)婚前检查合格证明(5)双方合影彩色照片4张(6)军人持
一般男22岁,女20岁即可登记结婚。《婚姻法》第六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