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案件,当事人及法官均持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方某赠与汪某之子捐资助学款,该款具有社会公益性质,属不可撤销的赠与;且方某有强行赠与之意,令汪某无法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此条规定所坚持的基本原则是在决定彩礼是否返还时
无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法律中常见的婚姻无效的原因主要有:欠缺当事人的结婚合意,违反禁止近亲结婚的规定,不具备结婚的法定方式,未达
可依照最高法院《婚姻法》解释(一)第五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的无效婚姻的情形中并不包括结婚程序不合法这一情形,所以,结婚程序不合法不可以申请婚姻无效。《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
根据的规定必须要双方自愿,达到法定年龄,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原则。结婚条件有两种,一是必须具备的条件,二是禁止结婚的条件。必须具备的条件为: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
结婚登记预约错误的,可以在办理结婚登记之日前,打电话或直接到婚姻登记机构进行说明,然后看是否能修改预约登记的时间。《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第十条规定了彩礼在一定条件下予以返还的处理原则在司法解释中作出这样
1、先递交申请他们是在阿姆的一个市政厅申请的,必须两人本人到场申请。所需资料,男方(荷兰籍)、出生证明,护照原件复印后退回。女方(中国籍)、出生证明公证原件,单
非自愿结婚的,夫妻双方当事人可以协议离婚;若有一方当事人是受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