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外交官能不能和外国人结婚。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结婚登记的几项规定》对涉外结婚的主体作出了限制。不允许以下两类中国公民与外国人结婚: 1、某些担任特定公职的人员。而外交人员则属于某些担任特定公职的人员。其主要包括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外交官。 2、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服刑的人。这类人主要是被限制了自由,之后刑满释放的话符合其他条件还是可以与外国人结婚。
表兄妹的子女是不可以结婚的。 我国法律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女方出轨一般会导致其在分割财产时少分或者不分。在子女的抚养权问题与女方出轨关系不大,法院应当按照最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对子女的抚养权问题进行判决。女方婚内出轨男方可以提起离婚诉讼,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中有出轨的,任何一方都可以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在受理离婚诉讼后,应当先对离婚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后,发生下列情形的,可以准予离婚:1、重婚或与他人以夫妻名义进行同居;2、有家暴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4、夫妻分居两年以上;5、一方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6、可以离婚的其他情形。
如果本人未婚,户口本上显示“已婚”,可到民政部门开具从未结婚的婚姻情况证明,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民政部门的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更改为“未婚”即可,当场即可更改完成。 如果本人结婚后离婚或丧偶,户口本上是无法改成“未婚”的。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配偶死亡证明和结婚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更改即可,离婚的户口本上婚姻状况会改为“离异”,丧偶的户口本上婚姻状况会改为“丧偶”,当场即可更改完成。
不属于,首先来分辨何为一方个人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如果说再婚夫妻中一方将自己婚前的存款转给孩子,那么这种行为是允许的,另一方不得干涉,属于个人财产的处分。
房子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但婚后还贷部分和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房产属于不动产,有属于一方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债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及其最新出台司法解释,此种情况,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而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补偿。所以,离婚后,房子仍归一方所有。但要向另一方支付两类补偿:一为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二是相对应财产的增值部分。婚后共同还贷额所对应的增值部分共同还贷额房屋成本(实际购买价还款利息装修成本)×房屋增值(自结婚至离婚时)。
现役军人结婚须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一般一个月内审批。 办理流程 第一步:到所在单位政治处领申请表, 第二步:对配偶所在单位发函进行调查(政治状况), 第三步:拿到配偶单位回函后交政治处,政治处开出介绍信。拿介绍信,军官证,配偶如果是军人,拿一样的东西,不是军人,拿户口本、身份证,到驻地政府民政部门或配偶所在地政府民政部门领取结婚证。
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能结婚的,因为其婚姻自由权并未被剥夺。并且服刑人员申请办理婚姻登记,应当亲自去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出具有效的身份证件;服刑人员无法出具身份证件的可以由监狱管理部门出具有关证明材料。符合法定登记条件的,应依法发给结婚登记证。
现役军人结婚须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一般一个月内审批。 办理流程 第一步:到所在单位政治处领申请表, 第二步:对配偶所在单位发函进行调查(政治状况), 第三步:拿到配偶单位回函后交政治处,政治处开出介绍信。拿介绍信,军官证,配偶如果是军人,拿一样的东西,不是军人,拿户口本、身份证,到驻地政府民政部门或配偶所在地政府民政部门领取结婚证。
未成年人不可以结婚。 未成年人当然不可以登记结婚,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像是低于8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而且年满18周岁也不能登记结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的结婚年龄是男性满22周岁,女性满20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