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
劳动仲裁审理期限:自受理之日起45日内;案情复杂且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最长可延长15日。即最长为60日。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
【法律意见】一般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其仲裁结果从劳动者立案之日起45天结案,如果案件复杂的,经仲裁委主任批准的,可以延长15天,但是最长不能超过60天。【法律依
对于与工伤认定的行政诉讼结果不满意,员工及其亲属可以向法院进行再次申诉《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
【法律意见】劳动仲裁的时效是一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工作证,考勤记录,公司开的离职证明等。【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
《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
不服劳动仲裁的办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
工伤鉴定的结果一般是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出具,复杂的可延长30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