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的继受取得指权利的取得是以他人既存权利为基础的派生性取得权利的情形。通过继受取得的著作权是部分的著作权,即仅涉及著作权中的财产权,除非法律有明确的规定。著作权的继受取得主要包括如下具体情形: (1)因约定取得。 (2)因继承取得。 (3)因法律规定取得。 法律依据:《著作权法》
“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的区别:原始取得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继受取得必须要有原始所有人和受领人的意思表示,即双方合意。前者包括劳动生产、收取孳息、没收 财产、先占、拾得遗失物或发现埋藏物在没有所有人的归属、 添附以及善意取得等;后者包括征收等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条,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