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4条规定,“在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死亡,有继承人的,裁定中止诉讼人民法院应及时通知继承人作为
被通知的继承人不愿意参加诉讼又未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人民法院仍应把其列为共同原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7条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应
继承人以下行为可以认定为遗弃被继承人: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应确认其丧失继承权;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不论是既遂还是未
债权人有权要求用债务人死亡后无人继承的遗产清偿债务,以实现自己的债权。根据《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
继承权丧失的法定事由: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绝对丧失)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绝对丧失)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继承人因遗弃被继
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要求变更承租户名的,出租人应予同意。协商不一致的,出租人应当按照上款规定书面确定承租人。承租人死亡
对债务的清偿虽然保障了债权人收回欠款,但是根据《继承法》第34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
第一顺位继承人死亡的应当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根据《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遗嘱可以由继承人保管,也可以由遗嘱人自行保管。遗嘱交由他人保管的,应当交给遗嘱人信任的机构或者个人予以封存、保管,比如公证处、律师事务所、见证人、亲朋好友等,以
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要求变更承租户名的,出租人应予同意。协商不一致的,出租人应当按照上款规定书面确定承租人。承租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