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婚生子在当事人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有继承权。关于遗产的继承与分配原则,其实法律的规定是很明确的,首先要看当事人生前有没有遗嘱,如果有遗嘱,那要以遗嘱为准,如果没有遗嘱,就会按法定继承序位来继承,当事人的配偶,子女(养子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以及当事人的非婚生子都是子女的范畴。)和父母(如果还健在的话)都是遗产的第一序位继承人。另外,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和老人的财产分配是不挂钩的,如果对遗嘱或者财产的分配有异议的,可以另行协商或者起诉解决;如果子女对父母没有尽到赡养义务,那可以适当的少分,或者不分遗产。 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顺序: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规定,有遗赠扶养的情况下,遗嘱扶养人履行了扶养义务的,有权按遗赠扶养协议的约定继承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 【附义务遗嘱】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 【遗赠扶养协议】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夫妻离婚时只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而孩子继承所得的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非婚生子(私生子)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程序进行继承。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民法典》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因此,非婚生子女是可以正常继承父母的财产的,是法定继承人。
出嫁女可以继承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在没有有效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分割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