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主要是针对所有权的房产,此类的房产又可以分为单独所有的房产和共同所有的房产。 单独所有 单独所有是指公民拥有的房产的完全产权,在此情况下房屋的继承比较简单,该公民的继承人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话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走。 共同共有 共同所有存在家庭关系中,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家庭共有房屋在这种情况下公民死亡后先将该房屋属于共有人的部分刨除,剩下的死者所有的部分作
我国继承法对继承份额规定是: 1、同一水平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要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对有抚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分。5、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父亲自立遗嘱将遗产给继子继承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根据《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继承其应继承份额的法律制度。 代位继承的适用应符合下列条件: 1、享有继承权的被代位继承人于继承开始前死亡。 2、被代位继承人须为被继承人的子女。 3、代位继承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4、代位继承只能发生在法定继承方式中。 《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
房屋继承的步骤: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 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 办理程序: 房产继承应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
《婚姻法》明确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以夫妻身份关系或婚姻状态的存在为前提,确认配偶之间为法定继承人,相互享有遗产继承权,是现代继承法和婚姻家庭法的通例。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10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
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 具体分为以下三类: 1、法定继承人。 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根据《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
继承人放弃继承不是都是有效的,以下情形除外: 1、继承人放弃继承的确存在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情形。 2、放弃继承的继承人生活困难,请求撤销其放弃继承的承诺。 《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
1、夫妻共有房产,则夫妻各一半,一半归对方,剩余的一半根据继承法由继承人继承。 2、配偶、子女、父母都是第一顺序继承,继承份额应平分继承。 【法律依据】 1、《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2、《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
继承房产后可以转赠他人,房产赠与是房产所有人的基本权利之一,由所有人决定并办理过户即可。房产继承是房产所有人死亡,由其合法继承人依法继承的过程,合法继承人首先是死者生前遗嘱确定的继承人。 【法律依据】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