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9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换言之,不论是儿子还是女儿,女儿也不论已婚、未婚,在继承父母遗产时,都享有平等的权利。 在实际生活中,由于受重男轻女、男尊女卑封建思想的影响,出现了各种各样剥夺女儿继承权的情况。 如有的父母认为嫁出去的女儿是泼出去的水,不承认出嫁女儿的继承权;有的同胞兄弟不让出嫁姐妹继承父母的遗产。这些都是违背法律的。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这里的所得是指财产权利的所得,而不是指对财产的实际占有。 如果一方婚前便已取得了财产权利,如继承已经开始,但该项财产在婚后才实际占有,该项财产不应列入共同财产。根据《继承法》第2条的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或者宣告死亡时开始。 《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四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
一般情况下,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不能继承。未按《婚姻法》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在同居期间死亡的,另一方是不能以配偶身份主张自己享有继承权的。 这是因为未婚同居不具备夫妻的名分。我国婚姻法规定,进行结婚登记是婚姻合法有效的形式要件,登记后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由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因出生而取得,依反面解释,未出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的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宅基地的产权是属于
抚恤金是发给伤残人员或死者家属的费用。抚恤金是国家按照相关规定对特殊人员抚慰(抚慰包括精神抚慰和物质抚慰等)和经济补偿。 抚恤金是死后发生的所以不属于遗产继承,抚恤金是发给死者生前提供生活来源和无劳动能力的亲属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代位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才产生代位继承,而被继承人的子女是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所以代继承的应该先于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
子女和妻子都是第一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是财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有遗嘱按照嘱继承,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
根据《继承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虽然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但对需要扶养的被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按照法律的规定,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一般是同一顺序的一般均等分得。但是均等分需要获得遗产的继承人必须是在同一继承顺序上、条件大体相当。
遗产指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 未成年子女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子女是父母遗产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但未成年人行使继承权要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 《继承法》第六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