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的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继承法》第九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同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比例应当是均等的,特殊情况下可以由各个继承人之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行协商分配。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
法定继承的遗产的适用范围如下: 《继承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分配原则如下: 《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
遗嘱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以及口头遗嘱五种形式。处理遗产继承纠纷的方法如下: 1、自行协商; 2、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五条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 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
不能被继承的财产如下: 1、国家、集体的财产; 2、其他个人的财产; 3、被继承人非法所得,及来历不明或权属有争议的财产。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
涉外继承的处理方法如下: 1、中国公民继承在境外的遗产,如该遗产是动产,就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 2、国公民继承在境内的外国人的财产,如该遗产是动产,就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 3、外国人继承在中国境内的遗产,如果该遗产是不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 4、国人继承在中国境外的中国公民的遗产,如果该遗产是动产,就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 【法律依据】 《
涉外继承的法律适用如下: 《继承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外国人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中国公民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外国订有条约、协定的,按照条约
可以参与法定继承的人有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丧偶儿媳及女婿以及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 遗嘱继承的特征如下: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和立遗嘱人死亡是遗嘱继承的事实构成; 2、遗嘱继承直接体现着被继承人的遗愿; 3、遗嘱继承人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相同,但遗嘱继承不受法定继承顺序和应继份额的限制; 4、遗嘱继承的效力优于法定继承的效力。 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如下:
遗产继承权的继承顺序如下: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