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同样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干涉和歧视,所以不能剥夺非婚生子女的继承权。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如下: 1、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 2、继承的内容不同; 3、性质不同; 4、继承人的范围不同; 5、适用范围不同。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
再婚房产遗产继承顺序如下: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
新婚姻法婚后继承房产的有关规定如下: 《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
遗产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法定继承的规则如下: 1、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2、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
不可继承的财产具体如下: 1、与被继承人的人身密不可分的人身权不能继承; 2、与公民的人身有关的债权、债务; 3、国有资源使用权; 4、承包经营权; 5、宅基地使用权。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夫妻财产继承顺序中父母岳父母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的。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法律对遗产继承规定了遗嘱继承、法定继承、遗赠以及遗赠扶养协议四种继承方式。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
代位继承只能发生在法定继承中,受赠人死亡后遗产按法定继承进行分配,所以受赠人的子女是不能代位继承遗产的。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二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
一般情况下,长子是不能多继承遗产的,,生活困难的人也不能多继承遗产,但是如果符合继承法对特殊情况的规定,则可以多继承。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