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去世后独生子女能继承房产,但不能直接继承,情况如下: 1、如果父母去世继承顺序并列排在第一位的是配偶、子女、父母,所以独生子女并不能直接继承房产。也还真未必能全额继承,因为父母的双方父母也就是外公、外婆、爷爷、奶奶也享有和独生子女一样的继承权利。 2、如果父母离婚双方又再婚,那么再婚的配偶即使没有生育,但也享有和子女一样的继承权。只有当排在第一位的其他人都放弃了或去世没有了继承
父母遗产继承的房产再卖,都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但是满两年出售的话免征营业税。 相关法律规定: 1、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第二项规定,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
公产房不能继承。 公产房的实际使用人即承租人不享有该公产房的物权,仅享有承租权,对于符合承租条件的承租人要变更承租人姓名延续承租的,经过住房部门同意是可以变更的。 另外,继承的前提是被继承人生前有遗留的个人的合法财产,而公产房的产权人并非个人,所以公产房是不存在继承问题的。 相关法律规定: 《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死亡赔偿金不能作为遗产,而是对死者近亲属所支付的赔偿。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着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
婚前财产遗产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
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是否可以相互继承遗产,主要看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了抚养关系,形成抚养关系的可以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未形成抚养关系的,则不能相互继承遗产。所谓的抚养关系是指,继子女受到继父母的抚养教育,继父母受到继子女的赡养扶助。
《继承法》第10条规定的法定继承人之一,继承房产时,不需要缴纳契税。 房屋继承过户费用主要有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缴纳,房屋产权登记费80元。法定房产继承费用免契税,遗嘱继继承要缴纳契税。 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
要把女方共同还款的事实和行为落到书面材料上,有书面证明,女方带的孩子才会获得相应的继承权。否则,提供不出女方共同还款的有力证据,女方带的孩子就不能获得继承权。 【法律依据】 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具体为以下三类: 1.法定继承人。 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
父亲另娶对你的继承权没有影响,具体继承按《继承法》的规定。 继承权亲生父母子女之间,不论离婚的父母是否扶养他(她)的子女,均不影响其子女的继承权。子女的继承权是缘于与其亲生父母的血亲关系,而父母离婚只是解除了父母的夫妻关系,并改变不了子女与父母间的血亲关系,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同样未改变,因此父母离婚不会影响子女对亲生父母的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6条规定,父母与
征地补偿费不可以继承,具体如下: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在土地补偿费分配前死亡的,才有补偿费收益份额保留和继承,在安置方案确定前死亡的成员不能保留补偿费收益份额,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在补偿费分配后死亡的也不发生份额保留的问题。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