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期执行完毕后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根据《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缓期执行完毕后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根据《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缓刑是刑罚执行的一种方式,设定一定的考验期,期满后刑罚不再执行,也就是免除牢狱之苦。 但缓刑是在已经定罪的前提下的,只不过算是一种比较温和的执行方式而已。 其次,逮捕一般在侦查阶段,定罪之前,所以判了缓刑之后就与逮捕没有任何关系了,形式上人在监狱之外,有一定的人身自由的。 最后,案底肯定会有的,缓刑是不执行刑罚,不是免除刑罚。
强奸未遂,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适用缓刑: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事业单位被判缓刑人员,在缓刑执行期间,停发原工资,刑期满后分配正式工作人员,其工资待遇按本人刑罚前的职务(岗位)工资降低三档后再逐次就近就低套入新任职务(岗位)工资标准的办法予以重新确定。
“交五险一金可以查出来缓刑,但不影响参保。缓刑也是一种刑事处罚,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根据《刑法》第一百条规定: 前科报告制度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前款规定的报告义务。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交通肇事罪判缓刑了会对子女以后不会有影响。交通肇事罪属于过失犯罪,且判了缓刑。政审主要还是看本人的思想道德情况等。一般不会影响子女的。 根据《政审规定》第一条规定:国家公务员政治审查主要强调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一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政审不合格: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道德品质不好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国外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 直系血亲中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为了保证录用考核工作顺利进行,各地根据需要可成立临时性的考核工作班子,具体负责录用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
在缓刑期间过失犯罪的,不能继续执行缓刑。而是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安全生产事故罪可以判缓刑。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缓刑的适用对象是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此安全生产事故罪是可以判处缓刑的。
一般缓刑的适用条件为: 1、原判刑罚是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 2、犯罪人不是累犯或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3、犯罪人同时需要符合下列条件: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