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刑法定原则由两个基本方面组成,其一是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 其二是法律没有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第一个方面可称之为积极的罪刑法定原则; 第二个方面,可称之为消极的罪刑法定原则。 积极的罪刑法定原则和消极的罪刑法定原则都有其各自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