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师骂学生,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二、法律依据:1、《未成年保护法》第五条: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学校也好,老师也罢,都不是执法主体,无权没收公民的财产。所以,如果老师没收学生手机的话,当然是违法行为。但是,学校是一个特殊的环境,需要特殊的措施加以管理,确保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三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学校里面的老师有教育学生保护学生的义务,但是并不是学生的监护人,我国法律中对于监护人的规定是我们的父母,父母是当事人的法定监护人,如果父母不幸离世的,可以由其他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三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教师体罚学生可以到当地教育局的行政部门进行投诉。《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
是违法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有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规定:
教师体罚学生可以到当地教育局的行政部门进行投诉。《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
学生的身体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老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对学生进行体罚变相体罚或者是侮辱学生的人格,如果学生遇到此情况可以向学校以及教育主管部门投诉老师的行为,
教师体罚学生可以到当地教育局的行政部门进行投诉。《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