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董事长职权如下: 1、主持股东会会议,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2、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3、对外代表公司; 4、设立分公司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 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
《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第61条规定,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一)核查债权; (二)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 (三)监督管理人; (四)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五)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六)通过重整计划; (七)通过和解协议; (八)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九)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
我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法定代表人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总经理传统意义上是一个公司的最高领导人或该公司的创始人。 按照我国《公司法》规定规定,公司法人代表应该由董事、经理及符合条件的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因此,公司法人代表和总经理的权利大小,要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而定。 如果法人代表是董事长的,则其权利要比总经理大,承担的责任也更重一点。总经理只是负责管理公司,涉及到签字盖章的,还得由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是指由全体股东组成的,决定公司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的机构。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
上市公司董事会的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3、决定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
债权人会议的职权: 一、审查有关债权的证明材料,确认债权有无财产担保及其数额; 二、讨论通过和解协议草案; 三、讨论通过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方案。 债权人会议的内容: 1、宣布债权人会议职权和其他有关事项; 2、宣布债权人资格审查结果; 3、指定并宣布债权人会议主席; 4、安排债务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接受债权人询问; 5、由清算组通报债务
债权人会议的职权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一)核查债权; (二)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 (三)监督管理人; (四)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五)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六)通过重整计划; (七)通过和解协议; (八)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