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的权利如下: 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2、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 3、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等等。 义务如下: 1、出资; 2、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3、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
股东查阅会计凭证的目的是为了维护自身的知情权,也是为了了解公司的状况。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九十七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股权需要符合的条件如下: 1、过半数(股东人数)同意条件; 2、通知其他股东; 3、优先购买权行使。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
股东分红权能单独转让。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物权法》第三十九条,所有权人
股东的优先购买权的行使: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
控股大股东的权利: (1)控股股东对股份有限公司改制重组时应当确保分离社会职能、剥离其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机构和福利性机构及设施不得进入股份有限公司。 (2)控股股东对股份有限公司与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对其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损害股份有限公司与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特殊地位谋取额外利益。 (3)控股股东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监事候选人提名,应
隐名股东转让股权,显名股东具有优先购买权。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
股东大会提前几天通知,股份有限公司正式股东大会是20天,临时股东大会是15天。股东大会一般是一年召开一次,且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终结之后六个月期限内召开。必要时,公司也可以召开临时的股东会议。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条,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
技术入股股东的义务: 1、办理权利转移手续。 2、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 3、进行技术指导。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律顾问能做: 1、规范设立公司的行为,使设立公司的行为时刻都在法律允许的框架之内进行,防止违法的情形出现。 2、参与签约谈判、起草、审查和修改合同或者协议,避免合同陷阱,化解合同风险。 3、给予公司章程制定意见,使得公司章程制定都在法律允许的框架之内,避免因违法而被认定为无效。 4、对公司设立的工商登记以及商标、专利、商业秘密保护等事务提供法律服务。 5、设立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