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的权利: 一、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 二、显示股东身份。 三、出席股东会,行使表决权。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特定情况下可以召集并主持股东会。 五、请求撤销或确认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无效。 六、知悉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 七、查阅权。 八、参与重大决策权。 九、资产收益权。 十、关联交易审查权。 【法律依据】 《
股东资格原始取得: 1、设立时的原始取得。即基于公司的设立而向公司投资,从而取得股东资格。通过这种方式取得股东资格的人包括有限公司设立时的全部发起人,股份公司设立时的发起人和认股人。 2、设立后的原始取得。即在公司成立后,增资时,通过向公司出资或者认购股份的方式而取得股东资格。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优先购买权,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股东的退出方式有: 1.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方式退出公司; 2.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3.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4.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5.解散公司。 【法律依据】 根据《公
未出资的股东应享有知情权,公司章程及股东名册具有公示力,只要具有股东资格,不论其是否实际出资,就应享有知情权。股东知情权是公司股东享有的一项重要权利,是行使其他股东权利的基础和前提。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中小股东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方式有: 股东享有知情权, 根据《公司法》第33条的规定,公司股东享有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 二、中小股东可以通过单独或者联合行使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的权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中小股东有权依法转让自己的股权。 根据《公司法》第71的规定,股东依法享有转让自己所持
股东是指对股份公司债务负有限或无限责任,并凭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红利的个人或单位。 1、知情质询权。《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2、决策表决权
公司欠债股东一般是没有连带责任的,但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未变更登记股东资格确定: 首先,股东身份的确认,应根据股东的出资情况以及股东身份是否以一定的形式为公众所认知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所以工商登记不是确定股东资格的法定要件。 其次,确认股东股东资格需要考量的因素主要包括: 1、股东是否有出资合意; 2、是否有出资行为, 3、公司记帐处理,是否计入“实收资本”。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
法定代表人和股东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两方面: 一、管理权不同。 二、承担责任不同。 三、身份要求不同。 四、人数不同。 《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