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但要有法定情形我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明文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
股权转让的限制主要体现在对有限责任公司的限制上,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没有。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内部转让采取自由主义原则。而外部转让则受到限制,这种限制主要体现在以下三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记名股票转让方式,我国法律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中规定:“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记名股票的转让,由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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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两个人合伙创业,为了避免之后没必要的纠纷,股份的分配方式建议以真实出资比例来确定,如果有股东以非货币方式入股,最好办法是将非货币资源作价,以双方协商的作价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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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
股权投资可以用股份做质押。【法律依据】《担保法》第七十五条,可以质押的权利下列权利可以质押:(一)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二)依法可以转让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所必须遵循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