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1.对象不同。股份转让的对象不仅限于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也可以;上市收购仅限于上市公司。 2.目的不同。股份转让不一定以取得目标公司控制权为目的,而股份收购通常以取得目标公司控制权为目的。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71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
有下列三种方式: 1.减少股份,即每股金额不减只是减少股份总额。 2.减少股份金额,即不改变股份总数而减少每股的金额。 3.既减少股份数额又减少股份金额。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177条,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
股份有限公司减资的方式有两种: 一、减少出资总额,同时改变原出资比例。 二、以不改变出资比例为前提,减少各股东出资。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
股份有限公司经登记成立后,采取募集方式的,应当将募集股份情况报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备案。 《公司法》第八十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东间转让股份的相关程序: 一、股东之间达成股权转让的合意; 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三、公司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后,债权人就原企业资产管理人(出资人)隐瞒或者遗漏的债务起诉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如债权人在公告期内申报过该债权,股份合作制企业在承担民事责任后,可再向原企业资产管理人(出资人)追偿。如债权人在公告期内未申报过该债权,则股份合作制企业不承担民事责任,人民法院可告知债权人另行起诉原企业资产管理人(出资人)。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新股的条件: 1、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间隔1年以上; 2、公司在最近3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 3、公司在最近3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 4、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法律依据】《证券法》第十三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
股东大会是由全体股东组成的权力机关,是企业经营管理和股东利益的最高决策机关,不仅要选举或任免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而且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和股东的利益分配等都要得到股东大会的批准。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101条,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条件如下: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