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后,由名义股东代持股权的,如果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
股权转让时,如果股权转让价格和股东出资数额一致,或者与股权实际价值相近的,就是属于平价转让。
一人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后,如果股东履行出资责任,并且能证明公司财产和股东个人财产独立的,不承担公司债务。
公司的出资没有实际到位、或者到位后抽逃出资的股东当然也具有股东资格。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转让其股权是股东权利的内容之一,但凡具有股东资格的股东都可行使该项权利。但该出资没有实际到位、或者到位后抽逃的股东在转让股权后仍应对公司或债权人承担补足出资的责任。所以,一般来讲,注册资金未到位的情况下,股东的股权是可以转让的。
股东转让股权给其他股东的,不需要经其他股东的同意,如果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时,需要经其他股东同意,如果股东不同意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股东以其出资承担公司债务,如果股东未履行出资责任,转让公司股权后,仍然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股权转让可以解除,只要符合合同解除的法定要件即可。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股权转让债权债务问题,只涉及到股东出资不足。股东未履行出资责任,转让股权的,债权债务按以下情形处理: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债权人要求未受让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支持; (3)受让人履行出资责任或者承担公司债务后,向转让人追偿的,人民法院支付,但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
法律并没有规定股权转让需要股东亲自签字,所以转让股权时,股东不能亲自签字的,可以委托其他人代为签字。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企业合并时,要不要转让股权,由公司进行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