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医护工作的普通人群感染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不能算工伤的,所以出差期间感染新型肺炎不能认定为工伤。 根据人社部发布的《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不是从事新冠肺炎预防和相关工作人员,感染新冠肺炎不能认定为工伤。
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因工作原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是不能认定工伤的; 根据人社部发布的《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不是从事新冠肺炎预防和相关工作人员,感染新冠肺炎不能认定为工伤。
职工因新冠肺炎或疑似症状被隔离期间单位不发工资的,可以同单位协商要求其支付工资。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 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实施隔离措施,并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接到报告的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即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上级人民政府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解除隔离措
无论是隔离治疗、隔离措施、医学观察还是紧急措施而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单位都应当支付工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第一条: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 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发生具有突发性,一般公民无法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故本次疫情属于不可抗力。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了合同的法定解除情形,包括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因此,即便冠状病毒肺炎在当事人所遇到的法律纠纷中构成不可抗力,还应具备该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条件,才可行使法定解除权。 以婚宴、聚餐、月子中心为例,由
公司以病假为由扣工资是不合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款规定: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 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
新型肺炎疫情属于不可抗力事件,但不意味着在肺炎疫情下,随便什么情况,都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或随意解除合同。 一是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如果是延期履行合同后才发生了肺炎疫情等不可抗力的情况,则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二是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双方当事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不可抗力事件
合同违约受不可抗力影响可以不承担或承担部分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由于新冠肺炎暂未被确定为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如双方不存在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 或其他法律规定禁止结婚的情形,可以登记结婚。但为确保双方生命健康安全,可等疫情结束后再予办理。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但因新冠肺炎的传染性极强需隔离治疗,另一方在保护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应该为患者提供必要照顾。 患病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该病症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有权要求另一方支付扶养费。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20条: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