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物资是免税的。 《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物资免税政策的公告》第一条规定; 适度扩大《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规定的免税进口范围; 对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1)进口物资增加试剂,消毒物品,防护用品,救护车、防疫车、消毒用车、应急指挥车。 (2)免税范围增加国内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暴发、流行时,医生拒绝卫生行政部门工作调遣会承担的法律责任是医师在执业活动中; 违反法律规定,有规定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法律规定,有规定行为之一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
公民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处理是将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按照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排放、倾倒或者处置含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原体的废物造成突发传染病传播的处理是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或者按照其提出的卫生要求,进行严格消毒处理; 拒绝消毒处理的,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强制消毒处理。 【法律依据】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七条,疫区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者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物品,经消毒可以使用的; 应当在当地疾病预防
对于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员工,企业不需要支付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 医疗救助等社保基金按规定支付后; 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实行综合保障。所以,企业不需要垫付或支付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员工的医疗费。 【法律依据】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在隔离期间,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
因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劳动仲裁时效的确认是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二条,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
工作人员在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工作中,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 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理是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触犯国有公司、企业人员失职罪,最高判刑七年。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
2月10日后医疗期满的新冠肺炎员工,企业不可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关系。 因此,即使患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劳动者医疗期届满,如果其仍未痊愈尚在患病治疗期间,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2月10日后医疗期满的新冠肺炎员工,企业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关系。 因此,即使患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劳动者医疗期届满,如果其仍未痊愈尚在患病治疗期间,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对于建工企业,新冠肺炎疫情属于不可抗力事件。 新冠肺炎疫情作为一种突发性的传染病事件,一种新型的病毒,全国范围甚至在全球其他国家爆发的疫情,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 据此,至少在目前,新冠肺炎疫情是人类无法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其性质应属于不可抗力事件。 【法律依据】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 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