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书遗嘱纠纷发生时,当事人可以起诉到人民发院,由法院确定该遗嘱的效力,效力确定后根据遗嘱进行继承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五条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自书遗嘱需要由遗嘱人亲自书写遗嘱,并由遗嘱人签名,注明年月日和地点。遗嘱无效的情形如下: 1、伪造的遗嘱无效; 2、被篡改的遗嘱内容无效; 3、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等等。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
符合下列要件认定遗嘱有效: 1、立遗嘱人有民事行为能力。 2、立遗嘱人立遗嘱时,系亲自实施该民事行为。 3、遗嘱内容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是立遗嘱人的合法个人财产。 5、遗嘱形式符合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17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
自书遗嘱的要求: 1、须有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的全部内容。 2、自书遗嘱须是遗嘱人关于其死亡后财产处置的正式意思表示。 3、须有遗嘱人签字。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有效。自书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自然人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的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视为自书遗嘱。 按照我国《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打印的自书遗嘱应比照书写遗嘱来认定打印遗嘱的法律效力,订立遗嘱,最好按照法定形式及要求订立,避免采用打印的遗嘱等容易被推翻的形式。 《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自书遗嘱一份就可以。现行相关法律规定: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继承法》第17条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根据这项规定,自书遗嘱的要求是: (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 (2)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 (3)必须注明
自书遗嘱不能废除公证遗嘱。我国继承法明确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二十条,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有遗嘱情况,需要指定继承人在死者死亡2个月以内,凭死者死亡证明,婚姻情况证明,死者财产证明,合法遗嘱,继承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到本地公证处,做遗产继承公证手续,缴纳完毕公证费用,就可以取得继承公证书。再凭以上证件和继承公证书,到房管部门或者银行,办理死者遗产继承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5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自书遗嘱生效的条件: 一、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的全部内容。 二、自书遗嘱须是遗嘱人关于其死亡后财产处置的真实意思表示。 三、须由遗嘱人签名。 四、须注明年、月、日。 【法律依据】 根据《继承法》第十七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